毫無疑問,教會是一個傳教性的團體。若我們仔細閱讀《教會憲章》與《在新世界中福傳》的通諭時,我們就不難發現教會的使命就是不斷地宣揚天主的工程、天主的國等。這種使命不是來自其他任何人,而是來自耶穌基督。他就是為此事而來(路4:43 谷1:35-41)。他派遣門徒與宗徒也是為了這事(瑪10 谷6:7-13 路9:1-6;10:1-12)。他在升天前,把這神聖的使命交給他的弟子們(瑪28:18-19 谷16:15),好使他的工作得以延續。
今日的教會不忘主的教導,在繁華的城巿、貧困的鄉村,傳揚福音不遺余力,使基督的福音、好消息家喻戶曉,正所謂「飛入尋常百姓家」。例如,每當教友在堂區舉行婚禮時,有不少的教外人也會來參觀他們的婚禮,甚至信仰不同的婚姻也在彌撒中完成。一些年長的教友喜歡帶一些非教友或慕道者參與彌撒,培養他們的信德,為他們的將來入門聖事做准備。懷有這樣良好的目的與意向無可非議。我們的確不好意思打擊他們這種負起傳播福音責任的積極性和傳教的熱忱!
不過,筆者一直很清楚地記得東、西方教會都有所謂的Disciplina Arcani(Discipline of secret)。就是說,初期教會在進入彌撒的第二部份時,就會遣散所有的慕道者,因為他們不能參與其中,他們還不是「家人」,他們還是「外人」。
所以,遣散他們。若這是教會傳統的話,雖然,梵二后不再那麼強調,那麼,我們該不該讓一個非教友,沒有信仰的人參與彌撒呢?福傳是不是就可以放棄教會的傳統呢?
反過來,若持守所謂的教會傳統,就Disciplina Arcani而言,是不是一定就好呢?的確,耶穌在舉行最后的晚餐沒有「外人」,但是,這是不是說現在的彌撒中也不可以有「外人」呢?
放棄傳統還是抓住機遇,筆者個人認為,就現時在香港目前的情況而言,的而且確是個兩難的問題。